通知
为应对日本企业在亚洲各国的业务发展,长岛・大野・常松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事务所”) 之前采取在东京办公室内部组建“亚洲业务组”、加强与当地优秀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合作及协作关系、向亚洲主要城市派驻律师以建立业务据点等手段,构筑了亚洲法律支援业务机制。2013年1月,本事务所设立新加坡办公室作为本事务所亚洲业务的现地据点,由当时担任事务所代表的原寿(Hisashi Hara)律师作为亚洲总代表到新加坡当地任职。本事务所着眼目前亚洲业务的迅猛增长,决定扩展亚洲现地业务据点,具体如下。特此公告。
预计于今年5月末之前实施新加坡办公室的扩大以及曼谷办公室、胡志明市办公室的设立,于今年秋季开设上海办公室。各办公室开始执业的日期、地址、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确定后另行公告。另外,设立上海办公室需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政府部门的申请手续。
本事务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东京办公室、新加坡办公室、曼谷办公室、胡志明市办公室、上海办公室以及在周边各国的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本事务所律师之间的协同合作,努力就亚洲业务提供更为充实的法律服务。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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