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大野・常松师事务所基于以下的两个基本理念而成立。
如上所述,本事务所所属的全体律师互相合作以向客户提供最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共同目标,同时也将通过合作来提供最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作为最重要的理念之一,该理念也是事务所的全体律师的共识。
通过由律师、律师助理、秘书组成的强有力的团队,完善对各行业客户提供多种法律服务的体制。拥有在制造行业、计算机/通信等高科技产业、金融/证券、投资基金、流通/服务业、建筑/房地产、政府/行政机关等广泛领域代理客户的实绩,因为客户多数是国内外的跨国企业,由此也拥有丰富的国际经验。
不是按照客户固定律师团队,而是按照案件的情况灵活的选择最合适的律师和员工组成团队。因此,客户不需要根据案件更换律师事务所,仅在本事务所就可以享受有各法律领域知识/经验的律师的法律意见服务。
律师在团队制下工作,不仅可以参与涉及广泛领域的案件,也通过积累高度的专业知识提高了能力。通过留学、外部研修、到教育机关及行政机关工作、所内学习会、专业团队制等来不断完善充实律师教育体制。
律师助理作为专业人员受到重视,在律师的指导下得到许多机会及责任性强的工作以培养自身的经验和能力。秘书具备高水平的交流能力及细致、正确且迅速处理业务的技能。管理部门人员作为高质量法律服务的后方骨干,从各个方面支持组织运营。
除东京外,本事务所在纽约及亚洲各国也设有多处办公室,并通过与欧洲、北美、中南美、亚洲地区等世界主要城市的一流国外律师事务所常年合作,建立了良好的信赖关系及运行通畅的合作机制。特别是在向日本企业的海外业务提供后援方面,本事务所借助本事务所的海外办公室以及通过与各国一流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关系而获得的数量庞大的业务网点,提供不局限于特定的国家或地区的综合性法律服务。